郑州市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
10月30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3年10月30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时,按照“认房不认贷”原则认定家庭住房套数,住房套数按照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现有成套住房认定。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时,按照“认房不认贷”原则认定家庭住房套数,住房套数按照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现有成套住房认定。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照原规定执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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