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胞在闽居住生活,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该局出台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要点梳理如下↓↓↓
便利台胞往来方面 实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 , 办证方式更加便捷,办证渠道更加丰富,台胞来闽实现“想来即来”。 推动在厦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 ,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便利闽台人员和船舶通行方面 在对台客运口岸增设信息采集点 ,方便自愿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边检快捷通道,同步实现 “一地备案、全国通用”。
推出往来闽台船舶(包括台湾渔船、小额贸易商船)进出港边检手续网上预报预检 ,提供24小时边检通关保障。
鼓励台胞来闽定居落户方面
申请在闽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定居申请 ,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
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发展方面 扩大台胞证联网核验服务范围 ,来闽短期旅游、探亲、商务的台胞持用台胞证也可享有交通出行、电子支付等公共服务便利。 推广设立 “台胞台企专窗” 和 “出入境服务站” ,进一步拓展12367热线涉台服务事项,为在闽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政务服务。 允许台胞人才随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和停居留 ,方便在闽安居安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项措施对服务促进闽台人员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各项措施正处于有序筹备阶段。下一步将不断创新优化往来台湾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服务台胞台商台企,努力保障两岸人员往来更加便捷,通关通行更加顺畅,台胞在大陆生活发展更加舒心。 来源: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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