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22日,外交部法律顾问、条法司司长马新民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国际法院巴勒斯坦被占领土问题咨询意见案口头程序中进行陈述,依据中国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政策立场,阐述中国关于法院咨询管辖权、民族自决、使用武力法和国际人道法等法律问题的观点和主张,表达了对巴勒斯坦人民恢复民族合法权利正义事业的坚定支持。这是中国继2009年参与国际法院科索沃独立问题咨询意见案口头程序之后,时隔15年第二次参与国际法院咨询意见案口头程序。
2022年12月3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77/247号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以色列在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政策和做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发表咨询意见。2023年7月,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在内的54个国家及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联盟、伊斯兰合作组织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2024年2月19日至26日,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举行口头程序,听取巴勒斯坦、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等51个国家以及阿盟、非盟、伊合组织等3个国际组织的口头陈述。
该案是继2004年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认定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修建隔离墙违反国际法之后,联合国大会第二次请求国际法院就巴勒斯坦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在2023年10月以来巴以冲突升级背景下,该案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具有法律和道义权威性,将对全面持久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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