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日),《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作为昆明市第一部“小快灵”立法,《规定》对文明观赏红嘴鸥应当遵守的规定、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 《规定》对文明观赏红嘴鸥、服从现场管理、保持适当观赏距离、在陆地区域投喂符合标准的鸥粮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提出禁止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惊扰红嘴鸥以及非法猎捕红嘴鸥等行为。同时,提出对违反规定,有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明确适当观赏距离是基于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考量,防止人畜共患病的情况发生同时保护红嘴鸥。在观赏红嘴鸥过程中,需要与红嘴鸥保持一定距离,不能直接接触红嘴鸥。而在陆地区域投喂,则是为了避免“红嘴鸥专用营养饲料”(鸥粮)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红嘴鸥迁飞昆明越冬至今已近40年,越冬鸥群的数量、规模及栖息地、活动地不断扩大,昆明已成为红嘴鸥南北迁徙的重要聚集点。文明观鸥、人鸥和谐是维护昆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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