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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城最後三個月認識他,他二十四歲,我二十七,他叫做黑穌斯。
長得好高好高,黑色的捲髮,修長的脖子和手,身上噴的是mansión Luis Mari no.4。我們總是在晚上十一點半見面,他卻耳環、戒指,球鞋 穿搭,樣樣都沒有少過。
他會騎著單速車到我家樓下,在對面紅磚牆外抽著菸,而我會從四樓看見他,故意等他抽完半根才下去。嗨 怡,嗨,嘿 黑穌斯,嘿,我們擁抱,那個畫面是永恆的。
我們總是那樣害羞,對著窗,一根抽著一根,互相說著生活最近發生的大小事,討論電影、音樂,或書。他會偷偷碰我的小指,到掌心,然後摸摸手,像是十八歲那時候的那種緊張。
跟黑穌斯的感情完全可以用SHE戀人未滿來總結:再靠近一點點就讓你牽手,再勇敢一點點 我就跟你走⋯
但能走去哪兒呢?
對的人錯的年紀、錯的地點、錯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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