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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墨西哥论坛12月13日最新编译:
莫雷纳议员玛丽亚-克莱门特-加西亚-莫雷诺(María Clemente García Moreno)正在推动一项倡议,将传播性疾病的处罚非刑罪化。
改革法案建议废除《联邦刑法典》的多项条款,特别是关于传染危险罪的第 199 条之二,该条规定:"任何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或处于传染期的性病的情况下,通过性关系危害他人健康,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监禁:
任何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或处于传染期的性病的情况下,通过性关系危及他人健康的,将被处以最高三年的监禁和最高三千比索的罚金,但不影响对造成传染而承担的其他相应处罚。如果是配偶间的性关系,则只能由受害人提出控告。"
根据加西亚-莫雷诺的说法,1940 年 2 月 14 日在《联邦官方公报》上公布的这一规定 "将性传播感染者(STIs)定为刑事犯罪,构成了一种歧视行为,尤其是对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影响,因为在每一种性交行为中,无论是由于避孕套的失效,还是其他原因,都存在着产生新感染的可能性"。
因此,该议员建议废除《联邦刑法典》第 199 条之二。
来源:elmomentoveracruz.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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